物業保安管理配置標準及人員編制
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目的:規范公司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的一般原則及調整方法。
2.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保安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屬物業管理處的組織架構及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3.職責
(1)總經理負責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的審批。
(2)人事部負責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的制定和管理。
4.程序要點
(1)組織架構的設置與調整
a)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架構設置的一般模式:
一般情況下,公司管理單一物業時,公司設置為:辦公室(含行政、人事部)、經營部、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工程維修部、保安部、保潔部(含綠化);
一般情況下,公司員工人數在 800 人以上或管理處數量在 2 個以上時,公司機關設置為:行政部、人事部、財務部、品質部、經營部;各管理處設置為:客戶服務部、工程維修部、園林綠化部、保安部、保潔部。
未導入 ISO9000 質量管理體系的公司可不設品質部。
b)組織架構的設置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牽頭組織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c)一般情況下,組織架構每年末可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確有調整必要時),由人事部組織各相關部門寫出組織架構的運作情況提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召開辦公會議議定,需對組織架構進行調整時,報董事局審批后執行。
d)各部門職責
品質部職責:
(2)崗位設置
a)崗位設置的基本原則:
物業保安管理直線、層級原則:一般情況下,每個崗位只有一個直接上級,只對直接上級負責,只向直接上級匯報工作,避免多頭管理;
同一級別,不重復設置崗位的原則:一般情況下,部門有正職的原則上不再設副職;
扁平化管理的原則:層級管理的前提下,盡量減少管理層次,以提高工作效率。
b)崗位的設置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設定,不涉及調整架構的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涉及到組織架構的需報董事會審批后執行。
c)增加新崗位設置后,由人事部擬定新崗位的職位描述報總經理審批,崗位描述應包括以下內容;
工作范圍
層級管理中所處的位置
崗位的性質(管理級、技術級或文職級)
該崗位應具備的能力。
d)崗位描述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品質部跟蹤崗位的工作范圍,并在兩個月內編制出與其崗位工作相關的標準作業規程。
e)人事部應以每年年初將崗位設置情況用一覽表的形式隨組織架構一起公布。
(3)資料保存:經批準的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資料歸入檔案室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