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保安服務公司向社會各地區客戶提供的安全服務,長期以來規范的特許經營項目,正規安保服務公司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服務形式及內容向客戶提供安全保障。《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正規保安公司的經營范圍有:(1)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的安全守護;(2)貨幣、有價證券、金銀珠寶、文物、藝術品及其它貫重物資和爆炸、化學等危險物品的押運;(3)展覽、展銷、文體、商業等活動的安全保衛;(4)研制開發、推廣應用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承接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5)安全防范咨詢服務。此外,該規定還明確規定: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1)提供個人人身保安服務;(2)經營各類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器械;(3)經營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從事非保安業務,不得從事生產和商貿活動,不得接受企業掛靠,不得延伸辦企業。
不過,總的看來,目前我國正規安保服務公司所提供的保安服務業務中,人防服務的比重比較大。以保安服務總公司的收入為例,勞動力密集型的保安勞務收入占94.6%;技術和資金密集型的技術防范業務收入只占2.85%;押運服務業務比重更小。因此,我國的保安服務企業基本上還是勞動密集型的服務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服務種類雖然齊全,但不同類型的產品種類分布比例還不均衡,企業自我發展的內在潛力還不是很大,還需要進一步優化保安服務企業的產品服務結構和經濟效益,增加企業自身的造血功能。
另外,各企業事業單位一般不雇用商業性保安,自行招聘或者是使用自有職工從事保安業務,從事內部保衛工作,但與保衛干部性質不一樣。這類內保人員目前大概有6萬人。還有在娛樂場所由企業老板雇傭的保安人員,這部分人在社會上影響很大,目前大概有2萬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