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設立且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10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驗資證明;
(二)、有設立保安服務公司必備的住所或者住所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
(三)、有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有關設備、交通工具等;
(四)、從事財務、會計、安全檢查、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資格證明文件;
(五)、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
(六)、擬任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的必須具備5年以上軍隊、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衛、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
(七)、從業人員無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