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細的準備工作,重點放在對要人保衛和對主會場的安保工作上,這是會場安保人員工作的核心工作,須細之又細、慎之又慎。機關單位應從以下十個方面來考慮:一要對活動現場各項建筑設施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二要確定現場周圍的制高點和重點區域;三要確定現場的電力供應手段和電力故障的排除手段;四要掌握售票數量;五要掌握相關人員的證件;六要規劃停車場;七要準備足夠的疏散通道;八要確定對可疑人員的檢查措施;九要定出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的預防措施;十要定出消防工作措施;十大項安保工作的考慮要做到每個環節、每個因素、每個可能意外都在預測之中。
三是超前預設。重點放在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想和處置設想上。如擁擠、倒塌的預防和處置,發生游行、請愿、示威、結伙沖擊、攔截首長、外賓等群體性鬧事的預防和處置,發生恐怖事件的預防和處置,火災的預防和處置,發生爆炸和發現可疑物時的處置,發生槍擊事件的處置,涉外事件和案件的處置等等。對預想情況要做到超前、全面、不遺露,對處置要做到統一指揮、堅持原則、多手準備、快斷快處。
四是多警演練。各類安保預案一旦形成,公安機關要提前組織多警實地演練,通過練指揮、練協同、練動作、練戰術,使每一名指揮員、每一名民警熟知崗位、熟知職責、熟知任務、熟知程序、熟知要求,在反復演練中達到爛熟如心,應付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