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這個新型服務行業,是隨著人類的變遷,社會的發展而形成的,繼而保安的管理需要規范化。保安總結了四點當今社會影響廣州芳村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因素:
第一:保安員招聘上的不規范。在我國,保安人員被傳統觀念看作“低人一等”的職業,而且是“高風險,低收人”人群。因此,保安服務工作尤其是保安人員是不得已的工作選擇。在保安員的招聘工作上,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統一的要求。個別保安公司招聘的保安員絕大多數人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這些人受教育的程度低,社會經驗相對缺乏,對法律法規的認識模糊。
第二:保安服務業缺乏專項法律依據。至今尚無一部專門法律對其性質、職責、權限及與有關部門的關系等加以規定,只有公安部的內部文件、規章或領導同志講話和一些地方規章。
第三:保安服務企業的組建混亂。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保安服務公司只能由公安機關組建,其他任何單位、部門、個人不得組建。”但實際上,除了公安機關批準成立的正規保安公司外,還有大量企事業單位自建的保安公司和社會上違規建立的一些“黑保安”公司,嚴重影響了保安業的規范化管理。
第四:對保安從業人員的教育訓練不規范。公安部有關文件要求保安人員在上崗前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訓,實質上這是對保安人員訓練的最低要求。然而一些保安公司為了追求利益,不經過訓練就讓保安員上崗,或者上崗后邊干邊訓,這直接影響了保安業的服務質量和保安隊伍的規范化管理。
廣州芳村保安服務公司是經省公安廳批準,取得保安許可服務的企業,保安需要進行系統的保安培訓包括:崗前培訓、警衛禮儀、軍事隊列、崗位需知、消防安全知識、法律知識、四防緊急預案等;每年舉辦崗位業務大練兵,進行評比考核,優勝劣汰。